官方微博
分享到:
设为主页 | 联系我们
会员城市:
 资讯中心 > 高端视点
《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4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7/3/23 来源: 作者: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国家邮政局发布《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协议服务和协议用户作出了界定,明确协议服务指提供寄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寄递企业”)向协议用户提供的邮件、快件寄递服务;协议用户指委托寄递企业长期、批量提供寄递服务,并与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办法指出,寄递企业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与便民高效相结合的原则,寄递企业与用户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前,用户应当出示可以证明其法人或其它组织身份的证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寄递企业核对后留存证件复印件;是企业用户的,寄递企业应当对其经营范围进行审查。

       协议用户不出示有效证件或者拒绝寄递企业留存复印件的,或发现企业用户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或曾因交寄违禁物品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不得与其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和提供协议服务。

       为有效保障寄递安全,办法要求,寄递企业应当在安全保障协议中告知协议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告知协议用户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在协议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含有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内容一致。

       对于协议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可以通过在安全保障协议中实名登记身份信息,实现批量实名。寄递企业与邮政管理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报备安全协议,征求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以对协议用户交寄的大宗邮件、快件,采取特定方式过机安检;寄往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所在地和国际、港澳台邮件、快件,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必须全面过机安检。

       同时,寄递企业要加强对协议用户档案的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确保协议用户信息安全。

       办法提出,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有关长期、批量的具体标准。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寄递企业报送的安全保障协议,查看协议用户档案,审查协议用户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

       此外,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寄递企业落实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寄递企业有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作出处理。


来源:国家邮政局

上一篇:这一轮治超已经过去了,是吗?
下一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
活动发布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物流节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运输与物流博览会
2022亚洲物流双年展

展会时间:2022年6月30-7月2日
展会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支持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联合主办:慕尼黑博览集团
支持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举办地政府支持单位: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单位:
    北京界上传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物流时代周刊
    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

特别协办单位:
     国能铁路装备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物流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航运物流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多式联运分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一带一路分会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务周刊
    物流+网
    北京界上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社团支持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中国铁道学会
    中国公路学会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中国船东协会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物流分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 莉            
邮箱:luli@jscmjt.cn
电  话:010-58678927


分会服务

建立城市物流合作体系。

建立城市物流运输网络。

建立城市物流信息网。

建立城市物流国际窗口。

建立城市物流产业资金支持体系。

建立城市物流统一市场体系。

建立城市物流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城市物流联席会议制度。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物流分会秘书处    京ICP备14016074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大厦A座5F 邮编:100028
联系电话:010-58678316 

电子邮箱:631398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