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能听到一些物流企业老总抱怨:为客户按时按质服了务,却不能按时结款,所以不得不拿出精力和人员扮演“黄世仁”。最后就算拿回钱来了,双方的合作也就从此蒙上了阴影,感觉不好不说,以后再和这家客户打交道,都有些发憷了。更有些物流公司,因此伤了和气,把好不容易联系到的客户也丢掉了。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个理,就是现实;企图逾越现实本身就是不现实的。企业之间互相不信任的背后,反映的是中国现阶段整个社会信任危机的现实。所以,单纯靠企业自身提高信誉度,带有很大的侥幸性。我守信用了,对方不守怎么办?
针对这一现状,有人脑子一热,说能否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信用共识机制?且不说这种为了赶时髦的行业追风是多么不现实,就是按照区块链的核心诉求“去中心化”去做,试问谁又愿意让财务也去中心化,从而让别人知道自己账上有多少钱呢?也许将来有可能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起物流企业与服务对象的信用机制,但至少现在还得面对现实。
对此,业内有一种呼声:能否由行业协会如城市物流联盟,出面组织相关企业和银行合作,以城市为区域,成立一家城市物流结算中心。中心的服务对象均须是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并在同一家银行开设户头,且保证有最低额度的账面资金。企业、银行、协会三方共签一个合作协议,被服务的企业承认协议规定并保证按时足额将服务费用汇入物流公司帐号;物流企业承认协议规定并保证按时按质向被服务企业提供所承诺的服务;银行则按照协议规定实施财务结算并确保对双方负责;协会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负责协调企业与企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实施行业性监管。当然,这一切,均须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现网上电子商务结算的前提下,才有可操作性。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以德治市和以法治市的条件尚不完善和充分的现阶段,企业之间信用体系的建立,恐怕还是离不开在依法的前提下,在经济利益体之间,形成一个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利益制衡机制,也就是说,要有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方式,从而把利益双方的风险降到最低。总之,把丑话说在前面并能确保丑话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总比让“黄世仁”和“杨白劳”们老是搞得心力交瘁乃至对簿公堂要好得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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